4-13 内部治理综述
38.实施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机制,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
改革是推进发展的动力。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深化综合改革,让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之中,加快培养具有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人才,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建立常态化的学院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机制,开展专业诊断与改进和职业院校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创新自我规范、运行高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全体机关人员要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为学生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更好,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治校、自主办学的基本要求,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保障。学院在前期大学章程制定的基础上,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对学院现行章程进行完善,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教师、学生、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估。同时,学院还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和调整了校内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使学校建立更加高效有力的执行体系,并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依法治校,以推动学校整体改革和发展。
学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教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立足民办高职院校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推进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近年来逐渐形成了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推动,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运行制度及执行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原则、程序、责任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的采编、审核、发布等程序,坚持“应公必公”的原则,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同时力争突出重点,利用全媒体网络平台,丰富公开内容。
学院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的方针,以学院章程为基础,稳步推进学校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常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为学校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把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学校依法治校整体工作相结合,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规范学院的办学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决策的水平。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制定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39.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
学院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体系,创新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促进系部与职能部处管理的积极性、自主性、自觉性的发挥。学院设有院教学工作(学术)委员会,由各院系(部)正副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担任教学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教学副院长担任委员会副主任。院教学工作(学术)委员会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的全院教学与科研的指导、审议、决策机构,对学院重大教学改革事项、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专业申报调研、重大科研项目、教学成果奖、政府扶持资金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晨光计划项目、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等,履行决策、评审职责,对全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内涵建设的深化起领导作用。


学院召开全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研讨会
40.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2021年3月12日,学院第四届第一次教代会、工代会在办公楼报告厅开幕。学院院长李永盛、党委书记姜富明、副院长胡展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丽、副院长王云飞和正式代表81人、列席代表31人和特邀代表1人出席大会。大会通过了《学院行政工作报告》、《学院财务情况报告》、《学院“十四五”发展规范》、《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工作报告》,学院《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教职工手册》和《教职工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选举产生了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等额通过了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分四个小组进行了讨论与交流,主席团听取了各代表小组汇报讨论情况。与会代表们以主人翁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严肃的工作精神和强烈责任感、使命感,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认真审议大会文件,为学院教育教学高质量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本次大会号召,全院教职员工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紧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深化学院综合改革,努力开创“十四五”发展建设的良好开端,为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而不懈努力奋斗。


第四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41.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学院坚持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每年召开两次董事会,本年度已召开3次董事会,发挥对学院发展、改革等重大事项的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同时,成立了监事会,2020年5月28日下午,我院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监事会章程》,审议通过监事会监事长的选举办法,随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监事长。校级管理部门强化建章立制、指导协调、加强服务的功能,二级院系在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我院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举行
42.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团委在学院党委工作部的坚强领导下,团市委、市学联和易班发展中心的悉心指导下,在学院各级党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强化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谋同学事,做同学友,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新时代谱写共青团、学生会、易班工作发展新篇章,把济光学生的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共同奋斗的事业当中。
学院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确保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的权利。帮助困难同学,维护正当权益。聚焦广大同学、特别是困难同学成长发展中的根本需求,积极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积极配合学工部开展就业帮扶、身心健康维护和生活困难援助等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千校万岗”就业服务项目,主动对接各类社会资源,为生活困难同学提供力所能及、润物无声的帮助,做同学发展的有心人;完善“济光之声”生活权益维护征集平台,通过日常建议征集、常态化对话交流、思想动态调研等,广泛听取同学心声,做同学发声的贴心人,积极与学院各部门搭建沟通渠道、建立完善机制,累计解决30余条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保障同学们有正规化、制度化渠道充分表达自己的校园生活诉求,做同学成才的知心人。

“济光之声”倾听学生的心声

2021年秋季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培训大会
43-2(民办高校)落实法人财产权和教师年金等制度,规范资金资产管理。实施并签订集体合同,保障师生权益。提高教学质量,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
作为第一批落实法人财产权的民办高校,学院坚持公益性办学,执行教师年金制度,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根据《上海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16]7号)制定了“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政府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定期进行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检查。我校教育收费规范、有序。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持代办费使用的“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对于服务性项目坚持按成本收费原则。
学校实施并签订集体合同,保障教师权益,着力建设师资队伍,学院实施并签订集体合同,为在职在编的教职工缴纳企业年金,学院将于四届二次双代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新一轮集体合同,并向全体代表通报企业年金缴纳情况。集体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学院与教职工之间劳动关系,更好促进学院发展。为在职在编的教职工缴纳补充养老金即年金,并于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新的《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企业年金方案》,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创造更大的利益。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开展“阳光工程”。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重要事项实行集体议事制度,规范管理和决策。招生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提高对政策的把握度;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流程和制度,制定招生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开展各阶段招生工作;加大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力度,及时发布招生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窗口服务意识,树立学院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各项招生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十公开”等要求,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和体系。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招生、考试带来的影响,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充分发挥“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全力保障各类招考工作平稳、有序、安全地进行。今年招生工作在保质保量下顺利、平稳地完成,实现“和谐招考、阳光招考、平安招考”的目标。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在新生报到时,招生办开通了人像核验系统,通过“人像比对”技术对2021级来校报到的新生进行审查,严防冒名顶替。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始终坚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全面覆盖”,对招生全过程、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做到招生录取“零误差”、“零违规”、“零投诉”,更好地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教务处作为负责学生学籍的主管部门,参与招生考试、新生入学、信息管理、学籍管理、毕业管理,直到毕业证书办理及发放的全过程管理与学籍信息年度归档。我院根据教育部颁布的41号令及时对学生手册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确保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各环节依规有序进行。在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中,教务处本着以生为本、服务学生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规范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程序,工作中又同时承担管理育人责任,完善措施确保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的准确性。使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建立在规范的管理流程、完善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从招生录取、新生报到、信息核对直到学籍注册查询,办理休、退、转、复等学籍异动工作,依据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学籍管理制度与完善的操作流程、规章制度和处理预案。

学院收费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