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党风廉政综述


    2015年以来,学院党委、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积极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传达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每学期在全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分析、研究、布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与学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抓具体,具体抓。学院领导和各院系、部处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无违规违纪现象。教职工向校领导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学校及时处理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

    3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及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
             学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学校党风廉政体系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做到管事、管人、管党风廉政一致,形成层层分解、传导压力与责任的有效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确保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学校全面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主体责任传导,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
              监督检查和考核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结合年终考核,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对院、处两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具体履职的情况进行考核,采用自查、集中检查、民主测评方式,包括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与评优创优、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挂钩。  加强对干部和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的监管。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细化工作流程。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及工作机制健全。学院对一些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比如招生考试、招生录取、设备采购、教材图书采购、财务、基建修缮、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科研项目管理等方面,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文件,细化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过程监督。增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红线意识”。

    34.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规范广大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言行举止,增强依规治党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利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要求广大教师学习高校师德建设的要求,特别要掌握“六个严禁”和“七条红线”的基本内涵,树立济光教师的良好形象;广大学生要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基本内容,尤其要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树立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的理想信念,努力在全校上下形成崇廉、爱廉、尚廉、守廉的校园文化氛围。
              群众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率在90%以上。

    35.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无违规违纪现象。
             学校坚持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禁止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教职工接受学生礼品礼金,严禁部门和教师截留学生实习管理费用,严禁任何部门收取学生各类考证押金。

    36.教职工向校领导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学校及时处理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等。
             学校认真执行相关信访工作条例,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信访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党委书记主管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处理具体事务。做好每周院领导接待日安排,并在校园网公布。同时,设立“院长信箱”,定期由专人开启,来信能及时登记处理,处理意见能直接答复来信人。
      学校对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等查处及时、规范。认真处理信访件,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重大问题能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有检查、记录。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能尽量给予帮助。信访事项一般能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组织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

     

                                                               组织参观上海廉政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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