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光党(2021)12号关于评选表彰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激励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勇争先、冲锋在前,在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发展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做出更大贡献,学院党委决定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以下简称“两优一先”、“师德标兵”)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实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学院“两优一先”、“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展示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和行动,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院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专兼职组织员,以及从事党建理论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党员干部。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基层党组织。
(二)表彰名额
表彰学院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分配数,组织党员进行民主推荐。各单位推荐人选报学院党委会审批。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去,为学院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受到党员、群众广泛好评。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为学院新时代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契机,并与“四史”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学有方向、做有目标。
2.坚持标准,从严把关。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发扬民主,层层推荐。各单位要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五、评选方法
1.推荐对象要注重向基层和教学一线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纳入推荐范围;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从严掌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2.各单位推荐“两优一先”名单,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前将上报推荐和审批表及事迹材料,并填写推荐对象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一并报送学院组织部。
3. 学院党委对推荐上报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表彰对象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作出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并在“七一”前夕予以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奖牌。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两优一先”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