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光人﹝2021﹞21号关于调整部分机构设置及职能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所:

为进一步理顺学院部门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能,经2021年10月20日院务会研究决定,对学院部分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撤销专业建设办公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成立项目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政府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基建修缮、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经济合同管理、招投标工作等。

3. 原专业建设办公室的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立项职能划归教务处,项目审价职能划归计划财务处。

4. 设备采购与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与资产管理处。

特此通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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