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一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院安全管理,维护学院稳定,强化责任属地化原则确保学院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持学院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机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1. 安全管理目标

 1、政治稳定,及时掌握各类信息,并做好传递,不瞒报、漏报无影响学校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

 2、无火灾事故和案件

 3、无安全生产(教学)事故

 4、无恶性刑事案件

 5、无自然灾害事故

  1. 一级责任人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精神,学校主管安全的副院长为学院的一级责任人,其职责为:

 1、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安宝山分局、宝山区杨行镇政府对高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本院的安全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职责。

 2、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和重大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及时传达上级相关的法规、政策,开展高校文明单位、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

 3、定期召开安全管理、综合治理会议,把安全工作列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及时处理安全管理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

 4、定期对学院进行安全检查,对下属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对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火警、案件及时赶至现场一起处置。

 5、及时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 二级责任人

由院直接分管的各系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二级责任人。二级责任人的工作向一级责任人负责,二级责任人有安排工作时,把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全盘考虑、统一安排。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本部门的管理责任区和确定本部门的安全员。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做到有布置、有制度、有责任、有检查、有记录,并实行层层目标责任制,制订相应的责任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

 2、定期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安全教育和轻微违规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确保本部门人员思想稳定、相互团结友爱、工作努力向上;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矛盾激化苗子,不发生因矛盾激化而引发的聚众闹事、罢课、罢教、上街游行、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政治安定的事件和杀人、严重伤害、纵火等刑事案件。

 3、对学院配置给本部门的教学器材、物品,有严格的保管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不损坏、不短缺、不被盗;开展学生实验前及实习实践前安全教育培训。

 4、对本部门区域内学院配置的消防安全设施、技防设施加以保护,不随意动用、不移位、不损坏。不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5、严格实行上岗证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要求,特殊工作、特殊岗位必须持上岗证上岗,无上岗证的一律不得上岗操作。

 6、定期对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各种安全隐患。对各种安全隐患部门能解决的应立即解决,部门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对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应立即整改,并予以回复。

7、排查实训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对重点风险点做到落实责任,标识和安全操作规范上墙,建立危险品的收发制度。

四、奖惩

把安全保卫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年度的考核之中。

 1、对事迹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考核不及格者,或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评奖授优。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必要纪律处分。造成财产损失的,予以必要的赔偿。

1)因责任人不重视或工作不努力,工作不落实,以致治安秩序混乱,群众反映较大的。

2)对不安定因素因内部矛盾疏导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当,以致发生集体上访,群体闹事、停工停课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

3)对不安全隐患检查整改不力,以致造成重大案件和灾害事故的。

4)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

5)多次发生案件,造成不良影响,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的。

6)对现金、票证、贵重物品,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没有安全防范措施,或将钥匙随意给非本室人员使用而导致被盗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还需对损失进行赔偿。

7)疏于管理而发生相关案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五、其它

 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级、二级责任人各一份。

 3、时间:20 2211 日-20 2212 31 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部门

责任人签名: 二级责任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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