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济光学院党委新闻宣传工作,提高舆论危机公关能力,更好地为济光学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工作遵循时效性、新闻性、真实性、权威性、坦诚性、策略性、开放性原则,固定部门、统一口径。
  第三条 济光学院新闻发言人由学院党委领导,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具体承担新闻发言人的新闻发布组织工作。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策划。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济光学院新闻发布活动,审定重要新闻通稿。
  (二)解疑释惑。通过新闻发布,对学院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出现的问题、矛盾等进行告知、分析和明确,澄清有关事实,以正视听。
  (三)传递信息。对突发的公共危机事件,通过新闻发布,及时传递事态进展的最新信息,正确引导师生员工。
  第五条 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学院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学院重大措施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三)为社会提供服务,有关学院稳定、安全方面的工作。
  (四)社会大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五)学院举办的大型社会活动。
  (六)有关重大教育教学突发事件。
  (七)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八)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第六条 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
  1.例行新闻发布会。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以新闻发言人自主发布为主,邀请发布和组织发布为辅。
  2.专题新闻发布。根据学院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题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和业务处室、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新闻通气会。对学院影响较大的事项或活动,新闻发言人可以通过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向媒体通报有关情况,接受媒体采访和监督,及时做好有关工作的整改和反馈。
  (三)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根据接收到的媒体采访来函,协商有关单位安排采访事宜。
  (四)发布新闻通稿。学院工作动态、突发事件进展等时效性强的信息,由职能部门提供新闻通稿,经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审核后,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将新闻通稿在学院网站上刊载。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的程序
  (一)确定主题。新闻发言人根据发布内容的要求编制发布计划和主题。
  (二)制定方案。新闻发布主题确定后,由新闻发言人协同有关部室、单位提出新闻发布方案,经新闻发言人批准后实施。
  (三)前期准备。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着手安排发布事宜,包括准备相关材料、通知新闻媒体。
  (四)新闻发布内容和口径的确定。发布材料包括新闻发布词、新闻通稿和答问参考等,由业务处室和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五)按照发布方案进行新闻发布。一般情况下由新闻发言人主持发布,发言人也可根据发布需要邀请或指定有关领导担任专项或临时新闻发言人。
  (六)新闻发布后续工作。新闻发布会后,新闻发言人根据记者的需要,可安排记者对发言人或参与发布的相关领导进行专访或集体采访。
  (七)新闻发布后评估。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统计到会媒体记者情况;了解媒体报道情况;了解媒体报道以后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针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一)领导体制。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有关单位领导协调会,研究解决问题。
  (二)分工机制。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协调,实行学院各单位分口把关,各负其责。新闻发言人负责提出每次新闻发布活动的总体方案,学院各单位提供发布内容及新闻信息资料,重大宣传议题由新闻发言人提交学院党委讨论决定。
  (三)危机处理参与机制。当发生重大的、需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通知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全过程,以利于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和及时发布工作。
  第九条 新闻发布的要求
  (一)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学院名义发布或提前透露信息。
  (二)学院机关各部室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件内容的发布,要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该制度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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