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部门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5-12-04
1. 党委办公室;
2. 党委组织部;
3. 党委学生工作部;
4. 纪委
主要职责:
1、党委办公室:协调党、群系统各职能部门工作及党群系统与其他各行政职能部门工作;办理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文秘工作、公章印鉴管理使用、文件收发处理;信访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等。具体负责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及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学院宣传通讯报导工作,包括校报、宣传栏、橱窗、板报、广播等日常指导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校园主题网站建设和网络信息监管;学生德育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等。
2、党委组织部:作为学院党建主管部门,主要职责范围包括:党的建设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党校管理工作;“两先一优”创建活动及先进评比表彰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中层干部考核及干部后备人选确定;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具体事项;党员违纪处理;党支部工作日常指导和管理(包括离退休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3、党委学生工作部:作为党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政治辅导员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贯彻实施党委关于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
4、纪律检查委员会:具体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纪律检查、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规定;抓好党员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监督;承办本院纪检自办案件的检查工作。
2015—2016年度继续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