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5-12-04
一、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创新内容和方法,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保证组织生活质量。一般党内学习每二周组织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每次活动要有中心议题,并注重实效,要重视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提高认识、增强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每次组织生活会都必须做好记录。
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党员应联系1—5名群众或学生积极分子,宣传政策,了解情况,帮助和反映他们的问题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党支部每学期检查总结一次,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根据党委要求,组织好两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民主评议分党员学习教育,个人总结,党员和群众评议,组织鉴定、处理等环节进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评议,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四、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学期要向党委汇报工作1—2次,汇报的主要内容是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组织发展、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党费收缴情况等以及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党支部每学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次,听取党员意见,改进工作。
五、“创先争优”活动制度。支委会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并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党组织关系没有转入的教职工,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或党员证明信。要做好临时党员及暂时不能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管理,参加有关党的活动,保护其积极性。
2015—2016年度继续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