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严格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党章》中所规定的,也是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若干规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要结合工作,并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对班子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内容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加强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以及应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等。
  三、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一至两个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发言准备。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到会人员,参会人员要认真进行准备,必要时要提供书面材料。
  四、民主生活会内容要集中,每次要有针对性的解决一两个实质性问题。要紧密围绕议题,认真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与人为善,加强团结的目的出发,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协同一致,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五、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切实加以解决。
(该项制度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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