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所: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我校青年教师快速成才,根据《关于印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济人[2016]号),现就开展我校2016年“优青计划”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2016年度“优青计划”具体选拔范围和入选条件参见《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请登陆学院办公系统下载。
二、选拔推荐程序
1.发布通知。请各单位将《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及本通知张贴在本单位显著位置。
2.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按选拔条件进行审核,经单位党政联席会
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推荐上报学校人事处。
3.学院评审。学校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后公布入选者名单。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
2.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推荐单位当年申报优青计划的资格及申请人本人三年内各类人才计划的申报资格。
四、材料要求和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
1.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申请表(附电子版)
2.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电子版)
3.附件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②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期刊论文、专著复印件(封面、目录、首页);③主持省部、校级项目的立项有效证明复印件;④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⑤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