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第三级网络: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兼职教师及学工部(处)工作人员组成。对心理健康教育进行前瞻性规划,统筹、协调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专业领域提高并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二级网络:各系心理辅导员为主,其他辅导员为辅。指导并执行所在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并对第一级网络的建设起引导和监督的作用。

第一级网络:由各班心理委员、心理社团学生和学生心理助理组成。在学生中间开展朋辈互助,为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营造广泛的学生基础和氛围,加强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信息流通。
以上三个网络,整合各方面的有效资源,层层推进,紧密相联,构建起全覆盖、全程、全方位、多层面的心理健康教育系统。

(此条例沿用至今)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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