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争先创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决定评选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2021-2022学年(即2022年7月前)我校在读的2020级、2021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评定学年中获得奖学金的(原则上学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优秀学生名额为2020、2021年级在读学生数的3%。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2.能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热心服务同学,阳光乐群,积极向上;
3.踊跃参加学校创建文明校园活动,自身形象文明得体;
4.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2020、2021年级在读学生数的1%,其中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
三、评选材料上报时间、要求及表彰
1.2022年10月25日前各班级、二级学院完成评审及公示,并于将评审结果及材料报学生处。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均须填写相应推荐表,推荐表一式二份,并粘贴个人一寸电子照片,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填写要求一律用A4型纸打印。所获奖项需附佐证材料复印件,事迹材料用附页方式附在表格后面,不少于600字,事迹材料题目用宋体三号加粗居中,正文宋体四号,1.5倍行距。
3.学校将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切实维护评选工作的公正性,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审批。
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名和评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候选人的提名,须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并在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二级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听取意见;正式名单由各二级学院评优小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学校评优领导小组。
4.学校及各二级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选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推荐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定,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推荐表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 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 |||||||||
院系 | 人数(2020、2021级) | 优秀学生干部(1%) | 优秀学生(3%) | ||||||
人居环境与建筑设计学院 | 689 | 7 | 21 | ||||||
设计创意学院 | 442 | 4 | 13 | ||||||
建筑工程学院 | 489 | 5 | 15 | ||||||
经济管理学院 | 786 | 8 | 24 | ||||||
人工智能学院 | 509 | 5 | 15 | ||||||
护理学院 | 1000 | 10 | 30 | ||||||
540 | 5 | 16 | |||||||
总计 | 4455 | 44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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