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控制吸烟规定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创建我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日常生活不受违规吸烟干扰的良好卫生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建立学院校园控制吸烟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面禁烟区域:办公大楼内、图书馆内、档案馆室内、教学大楼内、实训大楼内以及其他教学场所内、学生宿舍、餐厅、电梯以及等候区域内。

二、在全面禁烟区域的人员只能到室外能见天空的地面吸烟;在其它控制吸烟区域的人员只能在房间外吸烟。

三、办公大楼、图书馆、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内以及其他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档案馆室内、电梯以及等候区域入口处设立禁烟标记;办公室、会议室均不设烟缸。

四、全院师生员工中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都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控制吸烟规定中发挥表率作用,做不吸烟的模范。全院教职员工要带头遵守控制吸烟的有关规定,发挥为人师表的示范作用。在全面禁烟区域内,全院师生均应劝阻外来人员吸烟的行为,既谢绝来客敬烟,又杜绝向来客敬烟。

五、在全面禁烟区域内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或要求其离开该场所到允许吸烟处吸烟。

六、将控烟制度管理与校内津贴发放相结合,凡第一次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者,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扣发其津贴50元;凡第二次在全面禁烟区域内吸烟者,在所在单位通报批评的同时,扣发其津贴100元;凡第三次及以后在全面禁烟区域内吸烟者,每次扣发其津贴200元,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

七、成立学院健康促进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不定期的控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学院健康促进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保健站。根据学院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的意见,由人事处、财务处负责执行扣发上述违规者的津贴;学校工会负责对教职员工在全面禁烟区域内禁止吸烟的教育管理; 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在全面禁烟区域内禁止吸烟的教育管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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