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 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8号)、《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下半年基层党组织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为落脚点,认真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督查整改落实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组织观看十九大开幕式,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围绕十九大报告集中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按照上级部署,巩固前期学习成果,在“学、做”上深化拓展,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为突破口,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防止学做“两张皮”。通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提升党支部书记带头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3.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做好思政专项督查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上海市委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狠抓整改落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4.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积极参与师德建设,不断增强教师的育德意识,提高育德能力,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5.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精神,把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作为突破口,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从明确职责、增强活力、强化功能、健全机制、加强保障等方面入手,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务求实效,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师党支部建设。
6.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担当作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抓好班子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学校中心工作中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
7.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完善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重点抓好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学校部署,做好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学习时间,落实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
8.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理论学习教育,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创新、有成效。
9.继续推行组织生活“指导性内容+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做法,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生活观摩活动。各二级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和凝练一批贴近实际、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高质量组织生活案例。
10.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的领导,协调党政联系、保障集体领导,促进工作决策的民主化,党政要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建立党政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
11.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特别是严把政治关口。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重点做好新时期高校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广大师生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多种形式,根据不同群体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廉洁自律专题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各项记录,每次组织生活会记录考勤,党员无故不可缺勤;坚持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做到“三有”,即有讨论、有记录、有图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三会一课”规范运行。
2.丰富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载体。学习教育内容要“务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有效率、有质量的学习;活动形式要“新颖”,创新活动的载体、形式、手段。
3.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实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培训,做到党员领导干部熟悉制度、党员了解制度、党支部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党支部。
4.党支部书记要做好领头羊,不仅要把日常工作做好,更是要以身作则,用坚如磐石的党性、以上率下的风范、务实求真的品格感召党员,带领党员,切实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激发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5.各单位、部门要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善于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6.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的计划和总结工作,根据本指导意见,制订2017年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和组织生活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和组织生活计划请于10月10日(周二)下班前报送组织部备案(纸质版送办公楼30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王叶梅,联系电话:66761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