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6-20
为深入推进“健康济光”、“平安校园”建设,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从2017年9月9日起开始在学院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宿舍楼、教学楼、实训楼、图文信息中心、行政楼、学生活动中心、食堂、体育场馆及学院内一切室内场所,均属控烟区域。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吸烟、寝室阳台均属本次控烟场所范围。
三、学院组织辅导员、机关干部、物业、保安和学生干部等人员组成控烟志愿者队伍,对控烟区域进行巡察和督办。
四、一经发现,均提出训诫,责令整改;屡教不改者,全校范围内通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况予以校纪处分,或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五、望学院各单位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努力营造良好控烟氛围。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