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公民道德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院决定开展2016年学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均属评选范围。凡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本次评选。
1.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2.在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成效显著的;
3.在创建文明处室、文明系部、文明窗口、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6.充分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
7.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各党支部要把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弘扬先进典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好宣传发动,在本单位或个人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件好人好事报送学院党办。
2.由各党支部推荐,提出候选名单,学院党办进行初审,报学院党委通过,最终评选出2016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的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同时择优上报,参加教委系统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
3.为了确保评选好人好事的质量,各党支部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推荐时须交字数3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个人);另附1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推荐事迹材料请于12月12日前将纸质版由党支部盖章后交至办公楼210党办吴庭根收(电子版通过OA发送)。
三、表彰和奖励
评选出的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由学院党办通报表彰,并通过学院网站、校报、宣传栏进行宣传。
附件: 2016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推荐表
党办
2016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