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7
| 关于填报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通知 |
| 各二级学院、系: 因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需要,7.3.1 职业资格证书和7.3.2 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技术培训情况数据表的采集工作具体落实到各相关院系。请安排专人采集信息,并于9月29日9:30前以数据表电子版格式在通过OA交至继续教育学院陆明华、吴兆强处,同时抄送质管办黄颖。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