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
根据“上海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联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中、高级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一)本次申报范围为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等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017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四)除高校教师职务系列和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职务系列满足条件可互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外,不受理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
(五)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六)2015年度及以前没有通过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必须提交评议否决后所发表符合规范的新材料,才能重新申请参加评议。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8月30日至9月2日,由各院系、部门组织初审,并将申报人员名单汇总后报人事处,领取《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申报人员做好相应材料准备。
(二)9月3日至9月8日,由各单位集中提交经审核后的《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和《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等相关审议材料。
(三)9月11日至18日,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分别提交学院“思想品德考察组”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组” 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 对申报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技术能力进行考察和评审。
(四)9月19日至22日,由人事处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汇总上报。
三、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申请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认真按照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必须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
1、《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2、经学校认定的证书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相应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其他语种应相当水平)。
(3)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4)申报讲师职务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一篇(项)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4、本科学历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供四门以上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成绩合格)。
5、《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两份。
6、《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一式十份。
7、一寸证件照两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
1、《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2、学术、技术成果材料六套(一套原件,五套复印件)。
3、《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十份。
4、《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一式十份,其中五份粘贴在五套学术、技术成果复印件材料袋上。
(三)校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
1、《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2、相关证书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其他语种应相当水平)。
(3)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4)任现职资格证书。
(5)申报副教授、教授、研究员职务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6)有关奖励、表彰证书。
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一式两份。
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十份
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表》
一式十份。
6、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含本专业技术实践能力方面的材料,以及个人所起作用的证明、鉴定等材料五套。
四、收费标准及交付办法
(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议费每人600元(材料2套),随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交付。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评议费为2500元(每套500元,共5套);
(三)学术、技术成果材料需经专家鉴定推荐入围的,鉴定费为1500元(每套500元,共3套)。
(四)破格申报的申请者需另行交付1500元面试答辩费。
(五)教师专业技术实践水平与能力的评议费为500元(送审材料一式两份).
(六)各类费用随申报材料提交评议组一并交付,如果申报材料没有通过评议组入围审核,评议费退回一半。
人事处
2016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