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创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所: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系统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2015版)的要求,结合我院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计划和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创建活动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继承发扬我院公益性办学精神和“求实求新 人人成才”的办学理念。按照我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破解发展的瓶颈和难点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我院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文明单位
1.以各处、室、中心、所和各二级学院、系、部为基本申报单位。
2. 2016年5月25日前,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3.《2015-2016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创建申报表》(含电子版)(附件1)报送至学院文明办。
(二)文明窗口
1.以各处、室、中心、所和各二级学院、系、部等直属组室、教学科研团队、服务性窗口为基本申报单位。
2.2016年5月25日前,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3.《2015-2016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文明窗口创建申报表》(含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学院文明办。
(三)文明创建项目
1.2015-2016年度有创新计划并持续开展的文明创建项目。
2.类别:思想教育、师德建设、基层党建、内涵建设、校园文化、网络文化、环境建设、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好人好事,等等。
3.2016年5月25日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申报文明创建项目。
4.《2015-2016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文明项目创建申报表》(含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学院文明办。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按照《2015-2016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计划》和《上海市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考评指标体系》(2015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认真做好各项创建活动的申报工作,为我院新一轮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丰富内涵,重在落实。各单位要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促进内涵发展,凝练济光精神,要创新载体,打造各单位文明创建品牌和特色项目,充分展示创建活动风采,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切实增强师生的文明素质。
3.营造氛围,积极共建。各单位要积极营造“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良好氛围,凸显服务社会的功能,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校内外文明和谐。
四、考评和表彰
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总体考评和基层考评相结合,网上考评和实地考评相结合,自查整改和测评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和中期核查、终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彰显亮点,破解难点,确保考评质量。时间安排如下:
1.2016年5月,各基层单位申报。
2.2016年6-9月,核查申报材料。
3.2016年10月-11月,终期检查。
4. 2016年12月,考评结果经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由学院党委批准,并发文表彰2015-2016年度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创建优秀项目”。
5.2017年4月-5月,召开表彰会。
五、其他
学院文明办联系地址:办公楼210室
联系电话:66761065、56490747(传真)
联系人:杜宇
电子邮箱:175787311@qq.com
附件: 1.2015-2016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创建申报表
2.2015-2016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文明窗口创建申报表
3.2015-2016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文明项目创建申报表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办
2016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