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处、室、中心、所: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学院安全生产的领导,依法履行校园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守护安全稳定的底线,为学院教学、实训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经学院2015—2016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院务会研究决定:组建学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办公室。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盛 院长
祁学银 党委书记
副组长:姚健敏 副院长
王 滟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 丽 院办(党办)主任
凌 龙 后保资产管理处处长
王 琛 学生处处长
刘金亮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叶大明 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江 毅 护理学院副院长
潘慧茹 团委书记、学工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凌 龙 后保资产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金明华 后保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叶大明 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江 毅 护理学院副院长
潘慧茹 团委书记、学工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
赵 佳 建筑系系主任助理
胡春宝 经管系系主任助理
咸 菁 机电系副系主任
张雪莹 建工系系主任助理
周一峰 护理学院学工办主任
秘 书:许宪民
三、安全生产办公室
主 任:金明华 后保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干 事:许宪民 后保资产管理处干事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