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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教师及其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市教委、市人事局相关规定和沪济人字(2009)第11号《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暂行办法》规定,学院将组织开展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具备文件规定的条件,尚未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思想政治、专业技能、工作业绩小结。
  (二).相关证书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财会、医务等系列的职务需提供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3.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见附件)
  三. 截止时间
  请各系(部)、部门按规定认真组织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交学院人事处。

附:

附:

1.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2.关于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和聘任岗位靠用系列表
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暂行办法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03.01

 

     人事处(组织部):曹丹凤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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