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2
| 各处、室、中心: 为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提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作为参考。同时,请各部门依据《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填报“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表格见附件),并于11月23日(周一)以电子版形式oa发送至院办吴庭根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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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李仪君 2015年11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