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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学院内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沪济人字[2010]第9号《关于学院内部实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 拟组织开展学院内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截止时间

1、本次将组织开展学院内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2、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3、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4、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截止2015年9月11日止。

二、申报任职条件和程序

1、申报任职条件

  凡是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尚未取得高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程序

①个人申请,系(部)推荐。本人根据任职条件志愿申请,填写《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1网上下载)。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推荐,推荐意见应写明其是否具备任职条件。

②填写申报表,准备材料。填写《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2)、《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附件3)和《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表》(附件4)(附件2—4网上下载),并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③人事处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分别提交学院《思想品德考察组》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组》、《学术评议组》进行全面考核、测评。

④公示一周后,提交学院职称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并提出拟聘意见,由院长聘任。

三、收费标准

  申报学院内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议费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交付。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者本人申请和其所在部门的推荐材料。

2、相关证书复印件

①学历、学位证书。

②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其他语种应相当水平)。

③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④任现职资格证书。

⑤申报副教授、教授、研究员职务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⑥有关奖励、表彰证书。

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一式两份。

4、《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十份

5、《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表》

一式十份。

6、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含本专业技术实践能力方面的材料,以及个人所起作用的证明、鉴定等材料十套。

  希望各系(部)、各部门按《暂行办法》规定,认真组织教师和教工做好内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同时将汇总情况开学后送学院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组织部):曹丹凤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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