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济光学院“我来读诗”朗读大赛、诗歌创作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 根据《关于举办首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沪学习促进办[2015]3号)文件精神及市语委办等对首届“上海市民诗歌节”工作要求,我院将积极开展2015年“我来读诗”朗诵大赛及诗歌创作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5年“我来读诗”朗诵大赛 1、参赛对象 13、14级学生和全校教职工;以个人、集体(5人及以上) 形式参赛均可。 2、推选程序 (1)系组织各专业班级组织初赛推选优秀的朗诵选手、朗诵节目,报送名单至教务处 推选名额:建筑系、经管系2-3个,其他系 1-2个。 推选截止日期:6月26日 报送地点:办公楼112教务处办公室 (2)学院安排时间,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优秀的朗诵作品代表我院参加市级选拔。 3、朗诵篇目范围、要求 朗诵篇目自选,为中外经典诗歌作品(也包括中国古典诗歌、红色经典诗歌)。朗读资料推荐篇目可参见 上海学习网 –首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活动专栏。 朗诵时间3-5分钟。朗诵形式不拘一格,可借助配乐、背景等辅助手段。
二 、诗歌创作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1、诗歌创作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抒发对党、对祖国、对美好生活的真挚情感,体现市民及大中小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学习、热爱生活、坚忍不拔、励志图强的精神风貌。 2、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3、体裁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原创、不得抄袭或转载。 4、学院征稿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交稿地点: 办公楼112教务处办公室 5、来稿经学院评选,将优秀诗歌作品选送至市活动组委会。 6、具体活动详情可参见上海学习网(www.shlll.net)“上海市民诗歌节——诗歌创作和诗歌作品征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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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王阳华 2015年6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