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5“师生楹联创作书写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4
| 根据沪教委语[2015]2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2015年“师生楹联创作书写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引导广大师生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走进书法艺术,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郁的传承弘扬美丽汉字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读懂中国,传承经典 三、参赛对象 本院的教师和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5月14日-5月25日各系(部)、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楹联创作书写初赛选拔、系部直接推选优秀作品或学生自荐作品;参赛教师自荐优秀的书写作品上报教务处112办公室。 5月26日前汇总各系(部)二级学院将选拔推荐名单及作品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院级选拔,优秀作品推选参加市级评比。 五、楹联创作和书写要求 楹联的创作和书写应紧扣活动主题,传承弘扬校风、学风、校训、倡导尊师重教的道德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创作楹联要求 联文单边不超过15字,提倡短联。要符合联律通则,新旧四声皆可,但一副中不能混用。 (2)楹联书写要求 书写的楹联可以为古今优秀楹联,也可以为自撰的楹联。 作品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等。作品须使用毛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作品宣纸尺寸应为四尺以内。作品须落款、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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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王阳华 2015年5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