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机关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批复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党委同意机关、建筑系、经管系等三个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建工系、机电系、护理学院、基础部等四个直属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决定如下:
  一、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由成伯涛、朱敏华、徐珺烨、张铭、李仪君等五位同志组成。成伯涛同志任党总支书记;朱敏华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徐珺烨同志任组织委员;张铭同志任宣传委员;李仪君同志任纪检委员。
  机关第一党支部委员会为一人支委,李仪君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机关第二党支部委员会由朱敏华、滕惠涛、王阳华等三位同志组成。朱敏华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滕惠涛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王阳华同志任宣传委员。
  机关第三党支部委员会为一人支委,陶巧珍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机关第四党支部委员会为一人支委,吴海燕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机关第五党支部委员会为一人支委,徐珺烨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机关第六党支部委员会为一人支委,张铭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二、建筑系党总支部委员会由岳华、赵佳、张航、宋雯珺、杨丽等五位同志组成。岳华同志任党总支书记;赵佳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张航同志任组织委员;宋雯珺同志任宣传委员;杨丽同志任纪检委员。
建筑系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由宋雯珺、杨丽、张玮娜等三位同志组成。宋雯珺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杨丽同志任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张玮娜同志任宣传委员兼任群众委员。
  建筑系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张航、赵佳、王培培等三位同志组成。张航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赵佳同志任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王培培同志任宣传委员兼任群众委员。
  三、经管系党总支部委员会由林俊、胡春宝、刘金亮、陈婵娟、李俊菊等五位同志组成。林俊同志任党总支书记;胡春宝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陈婵娟同志任组织委员;刘金亮同志任宣传委员;李俊菊同志任纪检委员。
  经管系第一党支部委员会由李俊菊、宁苗苗、刘金亮等三位同志组成。李俊菊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宁苗苗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刘金亮同志任宣传委员。
  经管系第二党支部委员会为一人支委,陆旻敏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经管系第三党支部委员会为一人支委,胡春宝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四、建工系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由瞿丹英、柴召胜、张雪莹等三位同志组成。瞿丹英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柴召胜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张雪莹同志任宣传委员。
  五、机电系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由咸菁、车云峰、袁姗姗等三位同志组成。咸菁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车云峰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袁姗姗同志任宣传委员。 
  六、护理学院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由叶新、陈静、高仁甫等三位同志组成。叶新同志任党支部书记;陈静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高仁甫同志任宣传委员。 
  七、基础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由丁晓红、谢国日、孟凡涛等三位同志组成。丁晓红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谢国日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孟凡涛同志任宣传委员。 

中共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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