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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奖”申报的通知

 

为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评价激励机制,大力表彰我院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结合我校实际,设立济光学院“校长奖”。现制定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校长奖”评选,树立学院的先进典型,大力表彰在学校工作中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在全校教职工中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提高办学效益。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推荐;坚持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坚持院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2、每年结合年终考核进行评选。

3、每年名额2名(包括提名奖)。

三 、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诚实守信,富有人格魅力,在师生中享有很高的认可度。

3、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4、本人年度内被考核为优秀。

四、评选和表彰

各处室、系(部)、二级学院、中心在被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推荐上报参评“校长奖”人选,并填写简要事迹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条件筛选后,提出候选人员名单报院务会讨论决定并予以公示。对获奖人员,学院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截止申报日期为2015年1月16日中午11:00.

附件:申报表

 

     人事处(组织部):杨晓珂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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