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工部: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市教卫工作党委、民办高校党工委的领导下,我院广大师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提高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标,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涌现了许多好人好事。为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校文明办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2014年学院范围内涌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在扎实开展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2)在创建文明处室和文明系部、规范服务达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3)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4)支持、理解、参与市重大工程建设事迹突出的;

(5)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6)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7)在破除迷信、反对赌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8)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

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为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的价值观,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弘扬先进典型,促进校内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重要抓手,做好宣传发动,在基层或个人推荐的基础上,必须择优推荐1-2件好人好事报送至校文明办

(2)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校文明办提出候选名单,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评选,经学院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讨论通过,评选出我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同时择优上报教委文明办,参加全市精神文明“十佳”好事评选活动。

(3)为确保评选好人好事的质量,各推荐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时须交字数300字左右事迹概要(附表)和字数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事迹材料的文字力求朴实简练准确。所有推荐材料经各单位审核,并盖公章。推荐事迹材料请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交送院办胡志华(电子版通过OA发至其邮箱)

三、表彰和奖励

评选的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将进行通报表彰,并通过校内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向获奖个人和集体分别授予荣誉证书,以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联 系 人:胡志华   66761065

 

附件:2014年度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推荐表


 

 

 

     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汤怡    2014年12月8日

 


Copyright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Designed by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