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第二届第七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学院第二届第七次教代会 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代会代表: 我校第二届第七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已于2014年5月30日召开,为更好发挥教代会作用,听取代表们意见,做好代表履职工作,维护教职工利益,进一步推进学校改革创新发展,在闭会后继续进行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内容 1、有关围绕学校新一轮改革发展目标、聚精会神落实《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5)》,面对新挑战,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特别是对加强高等职业人才的培养,结合《学院专业、学科改革与发展规划》《学院师资队伍改革与发展规划》《学院校园建设改革与发展规划》,思考制订好本系、本部门《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加强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新成果,如何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同推进学校改革创新发展新局面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教职工普遍关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征集的要求 1、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才能成立。代表要认真提出提案,附议人要认真附议。按一事一案的格式填写,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 2、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内容翔实,有一定深度,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征集的时间:从6月23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24日。提案征集过程中有问题可随时与工会副主席丁亮联系。 三、提案的审查和立案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进行审查。根据提案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提案的规范,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条件解决的,向提案人做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 提案工作小组将在下次召开教代会时,将提案征集的情况,向全体教代会代表作报告。 附: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第 二 届 第 七 次 类别: 编号:
注:一事一议,本表只能填写一个提案内容,附议人至少为二位正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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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教育部:戚爱华 2014年6月23日 | ||||||||||||||||||||||||||||||||||||||||||||||||||||||||||||||||||||||||||||||||||||||||||||||||||||||||||||||||||||||||||||||||||||||||||||||||||||||||||||||||||||||||||||||||||||||||||||||||||||||||||||||||||||||||||||||||||||||||




